事项名称:流动成年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孕检须知
办事依据: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、北京市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》。
免费对象:持有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在京居住半年(含半年)以上(以查验婚育证明日期为准)的流动已婚育龄妇女。
服务程序: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持申请材料→→指定孕检单位进行检查,孕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出具《北京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》,且网上通报户籍地。
申请材料:1.本人身份证;
2.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,查验登记半年(含半年)以上,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需每年注册一次;
符合上述条件者,即可享受年内不限次数的免费孕检服务。
孕检地点、时间及联系电话: